“史上最牛釘子戶”、“天下第一獨角樓”,近年來,這些字眼通過媒體的高倍放大效應,被不斷地張貼在人們的眼球上。沒有幾個人會想到,倘若有一天,當自己成為這些字眼的其中一份子的時候,需要一種什么樣的心態(tài)來面對得失。
4月20日,山西在津商人索春娟再次來到自己公司所在地時,早上還矗立在那里的辦公樓已經成為一片廢墟。
索春娟和他的律師不明白,在自己沒有簽字確認的情況下,是什么讓那些轟隆作響的推土機頃刻間讓自己多年的投資成果轉眼變成廢墟一片?為什么在同樣的拆遷區(qū)域上,會出現兩套版本完全不同的拆遷補償方案?
在四處投訴無門、理論未果的情況下,索春娟做出了一個讓人吃驚的舉動,和湖南的彭北京一樣——“我要決斗。”(原文見新華網《“兩套方案”背后的天津塘沽征地迷霧》)
從重慶最牛釘子戶,到湖南的彭北京“下戰(zhàn)書”約法院院長決斗,再到天津索春娟事件,無論發(fā)生在哪個區(qū)域,均離不開一個“錢”字。被拆遷人、拆遷人,無論誰是最后的受益者,似乎“博弈”這個字眼總離不開這些事件。
而作為職能部門,當因拆遷改變窮困面貌的人們敲鑼打鼓送匾額的時候,他們開始為自己做了件有利于民的事情而感到居功至偉。
同樣的,在人們的質疑聲中,這些部門似乎已經練就了一身“滾刀肉”——就拆你了,怎么著吧?于是,上訪、告狀成了很多局中人的家常便飯。
天津塘沽索春娟的遭遇,我們從公開報道中似乎可以窺到一絲端倪:“拆了我的房子,為啥不給俺合理的錢?”
這篇看起來見多不怪的報道,講述了山西人索春娟從80年代開始在天津的創(chuàng)業(yè)歷程,和其所陷入的拆遷困境的故事。
文章說,因為京津城際高鐵于家堡商務中心站建設需要,當地有關部門對索春娟投資的數百萬房產和企業(yè)經營地點進行征收而不給合理補償的事情。
文章中提到,當地拆遷主管部門在施行拆遷過程中,制定了兩套不同版本的拆遷補償協(xié)議。這兩套方案,被定名為“法定方案”和“優(yōu)惠方案”,是拆遷主管方和拆遷人根據業(yè)主們的配合程度供被拆遷人(業(yè)主)自由選擇“套餐”。
文章指出,按照當地“多項選擇套餐”的政策,索春娟被初步認定應得賠償為1.6萬元/平米,而讓索春娟惱火的是,與之一墻之隔的業(yè)主,都按照2萬元的標準拿了補償。
“憑什么有這樣的差距?”索春娟的律師稱,這也是索春娟要求“決斗”的由來。
而當地房管部門在接受某經濟時報記者的采訪時的原話是:“因為寸土寸金。被拆遷的房屋屬于商業(yè)建筑,自然是不能按照一般的民宅標準來定賠付標準。”
一切看起來順理成章,都那么的合乎邏輯。很不幸地,較真的索春娟沒有成為“多拿錢”的那部分人,不僅如此,自己的房子被強制拆除后,原來的客戶開始找麻煩,該簽的合同不簽了、已經簽署的合同被中止了,據說損失慘重。
由于企業(yè)因為拆遷而導致的經營損失當地的評估機構沒有做出相應認定,索春娟開始了她的維權路。于是,各方開始粉墨登場,律師、記者,全上陣了。但起色并不大,用新聞人行內的話說,那些記者被成功的“和諧”掉了。
然而,網絡是個沒有禁止的、缺乏剛性管理的空間,圍繞著索春娟事件,又是一片口水飛揚。近日,在北京的一個媒體研究會上,德高望重的第七屆全國人大代表、年屆八旬的律師王工老先生再次提到了這個案子:“弄兩套方案來忽悠被拆遷人,是典型的野路子,要不得。”
“既然是拆遷非住宅房屋,方案只能有一套,而不是可供被拆遷人選擇的多套方案。拆遷人這樣做顯然是不合理,更不合法,這是違背市場原則的做法。”王工說。
“動輒就使用強拆作為剛性手段,是當前我國土地征用過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種現象。這種現象的泛濫是對當事人合法物權的嚴重侵犯。”王工說,我國拆遷問題積癖很深,要解決這些問題,需要社會各界的推動,更需要的是執(zhí)法者的自律。
王工說,一視同仁,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動不動就搞個什么“優(yōu)惠套餐”恐怕不是政府應該做的事情。
少一些博弈,多一些和諧,是讓拆遷各方停止博弈走出困局的根本辦法。政策的制定者要明白,要實現這個目標,是需要有些剛性的自我約束的。